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4年12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茂津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包括公司监事3人,以及董事会秘书。
截至2024年9月30日,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13,075,551.76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73,908,641.29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12日,公司总股本1,432,296,037股(其中公司回购账户54,330,853股不参与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6,694,777.6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2024-181),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含分公司、孙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编号:2024-182),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子(孙)公司2025年度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477,590.60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4-183),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公告》(编号:2024-184),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刘振东、李相东、张德刚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4-185)。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刘振东、李相东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承担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尚须公司经营层结合审计服务性质、服务质量及资源投入量等具体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4-186),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编号:2024-187)。
(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焊接钢管、热浸镀锌盘扣脚手架、爬架加工项目”提前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编号:2024-188),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降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风险,保障公司稳定生产经营,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择机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4-189),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编号:2024-19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4-19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4年12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克春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为董事会秘书。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截至2024年9月30日,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13,075,551.76元,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673,908,641.29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12日,公司总股本1,432,296,037股(其中公司回购账户54,330,853股不参与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6,694,777.6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2024-181),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含分公司、孙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编号:2024-182),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子(孙)公司2025年度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477,590.60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4-183),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公告》(编号:2024-184),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4-189)。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承担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尚须公司经营层结合审计服务性质、服务质量及资源投入量等具体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4-186),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编号:2024-187);
(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焊接钢管、热浸镀锌盘扣脚手架、爬架加工项目”提前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编号:2024-188),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降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风险,保障公司稳定生产经营,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择机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4-189),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相应变化,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截至2024年9月30日,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13,075,551.76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73,908,641.29元。根据以上未分配利润情况并结合对本年度经营业绩的预期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12日,公司总股本1,432,296,037股(其中公司回购账户54,330,853股不参与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6,694,777.6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06,694,777.6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62,741,317.3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69,436,094.97元,占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0,454,098.23元)的367.77%,占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的14.70%,占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的13.82%。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0元,占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0%。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发集团”或“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市场独立地位。同意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市场独立地位。同意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刘振东、李相东、张德刚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决议同意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购买的商品主要系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备品、备件等,接受劳务主要系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运输、医疗、餐饮、水电取暖、称重、卸车、翻包等服务。
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系公司生产的各类产品,提供劳务主要系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水电、物业等服务。
关联关系说明:博利特系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近亲属、其他股东控制或担任董监高的企业。
截至目前博利特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博利特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包装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润滑油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运友物流经营正常,从设立起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运友物流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经营范围:波形梁钢护栏板、立柱、防阻块、柱帽、端头、螺栓、防眩板、标志杆、隔离栅、光伏太阳能支架结构件、通信电力铁塔、脚手架、铁附件、型钢制造加工、销售;有色金属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友发瑞达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友发瑞达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鸿旺达系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近亲属、其他股东控制或担任董监高的企业。
截至目前鸿旺达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鸿旺达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目前尧舜医院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尧舜医院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一帆丰顺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一帆丰顺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电子过磅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德远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德远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经营范围:对企业项目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自有房屋租赁;供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信德胜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信德胜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经营范围:对钢铁、化工、煤气、机械、汽车、船舶、黑色金属采造业、有色金属采造业领域内的实业投资;销售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电器设备、汽车(不含小轿车)、船舶、黑色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制品、矿产品、建筑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北京建龙重工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控制的企业。
截至目前经营正常,北京建龙重工与公司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北京建龙重工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虽然云南友发方圆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友发方圆”)尚不构成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但预计未来公司将与持有云南友发方圆10%以上股权的云霖金属发生交易,出于谨慎考虑,将持有云南友发方圆10%以上股权的云霖金属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目前云南云霖经营正常,与公司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云南云霖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兰州道566号海泽物流园3号库南侧办公区3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电子过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热联友发系公司参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热联友发系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出于谨慎性考虑,将其列为关联方。
截至目前热联友发经营正常,与公司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热联友发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铁宜四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企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铁宜四方不构成关联方,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铁宜四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出于谨慎性考虑,将其列为关联方。
截至目前铁宜四方经营正常,与公司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铁宜四方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业原则;
(四)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以市场价格为准确定资产、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发集团”或“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市场独立地位。同意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关于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合法。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刘振东、李相东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3、根据友发集团《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低于上述规定金额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铁冶炼及压延加工;机械配件、钢铁铸件、冶金产品及钢铁副产品、钢铁延伸产品制造、销售;货物装卸服务、铁路货运(仅限厂内铁路专用线除易燃易爆危险品);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带储存设施经营;余热发电;热水(饮用水除外)销售;铁矿粉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医用气体(医用液氧空分)生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抚顺新钢铁经营正常,与公司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抚顺新钢铁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关联关系说明:黑龙江建龙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控制的企业。
截至目前黑龙江建龙经营正常,与公司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黑龙江建龙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说明:宁夏建龙特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控制的企业。
截至目前宁夏建龙特钢经营正常,与公司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宁夏特钢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业原则;
(四)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孙)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以市场价格为准确定资产、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12月13日,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本次公告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的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受到波动,理财产品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盘活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公司拟通过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短期、中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投资总额不超过25.00亿元。
公司本次公告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的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受到波动,理财产品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本金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为人民币25.00亿元。本次议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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